金春明被国务院、中央军委授予“雷锋式消防战士”荣誉称号。 年仅28岁的金春明,是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本溪支队明山大队特勤中队班长,在火场上他是一位“烈火战神”,在抢险救援中他是一名“救援明星”。
入伍以来金春明参加灭火战斗1500多次,其中急难险重的社会抢险救援150多次,成功地从高空、水中、井下、高速公路、悬崖上救出遇险群众65人。
“让我来吧!我是孤儿,没什么牵挂,你们不一样,有父母需要你们照顾!”每次冲锋在前,金春明总是用这样的话劝慰战友。 进入专题
2007年1月21日星期日
雷锋式消防战士金春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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